有了身孕本是全家人最高兴的时候,但是北京的怀有三月身孕的任女士和丈夫却高兴不起来。因其这时候查出患上了白血病,他们怀疑这一切是因所租的出租屋存在空气质量不合格所致,后来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后发现该出租屋确实存在两项空气质量不合格。
任女士及家人认为在租房之前便告知中介公司已有身孕,为健康着想所租房屋一定要室内空气质量达标,但中介公司仍向其推荐了空气质量不合格的房子这才导致患上了白血病,因此将房屋中介公司链家诉至法院,要求链家承担她所有损失。但中介公司认为即便空气检测不合格也不能确定患病与室内空气污染有关,因此不愿意承担责任。
据任女士介绍,他们是在15年7月26日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大兴区旧宫芳源里1号楼一处房屋的卧室,中介公司在合同上对房屋在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性作出了书面承诺。但入住没多久任女士在例行产检时发现严重贫血,后被确诊为妊娠合并急性髓系白血病(M4型),为此任女士不得不将胎儿引产。
中介:即便屋内有甲醛 是否致病待商榷
面对起诉,中介公司代理人称公司对于任女士患病表示同情,也曾组织过员工进行捐款,但对于诉讼请求不能接受。
中介公司一方表示,第一,任女士无法证明其在涉案房屋居住过。“租赁合同是刘先生本人与我们签订的,并非任女士,而且在同住人一栏也没有写着任女士的名字。”
第二,任女士无法证明她在搬进房里时,身体是否正常。其代理人称,一般来讲,像白血病这类疾病的发病需要一段时间,虽然原告提交友谊医院的病历时间,是在其入住房屋后,但也可能在入住前就已经患病。
第三,任女士患病很可能是其工作环境导致的。“原告一直从事餐饮行业,空气环境不好。”
最后,中介公司认为即便屋内甲醛和TVOC超标,但这是否会导致白血病,还有待商榷。“目前白血病病因尚不能明确,根据目前来看,包括地域环境、电离辐射、饮酒、吸烟等都可能是诱使患病的原因。”因此,中介公司认为任女士的患病与其没有关系。同时,中介公司认为其不是涉案房屋的产权人,希望法庭追加房主涂某为本案第三人一同参加审理。
对于中介公司的说法,刘先生则表示,早在租房时对方就已经知晓任女士将住在涉案房屋,而且同住在房里的其他租客也能证明。此外,刘先生说妻子每年都会体检,未见异常。
鉴于双方尚有未提交的证据,法官随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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